今天在朋友圈里,看见了一篇关于小区停车费的文章。文章直指,小区停车费是可以不用交的,对此结论,M表示一时无法接受,这是真的吗,为什么我不知道!原文给大家瞅瞅:
车位只售不租和强制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在全国很普遍,为此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也常有冲突。冲突中,开发商往往理直气壮地说,车位是市场商品,想卖就卖,想租就租。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省内一些城市,都规定了户数与车位的配备比,目的是缓解停车难。可见,这种强制保障车位数的背后,考虑到了车位的市政基础设施属性,并不是开发商所称的纯粹商品。据了解,针对这一不良现象,武汉现已实施小区车位只卖不租zui高可罚15万的相关规定,该规定一出,市民大呼痛快!
面对乱收费,只卖不租的霸王条约,十堰人民也不答应!阅览网上问政,关于小区物业乱收停车费的投诉多不胜数,先来看几条:
强收停车费。。。不让业主回家。。。殴打小区业主。。。
每月100元。。。不负责保管。。。不缴费不让进。。。
只卖不租。。。
投诉的人很多,但是有没有解决呢?大家都是明眼人,这里不予作答。像是国家颁布的一些规定,十堰落实起来的过程总是遥遥无期,能落实就算是好的了,落实不起来,天高皇帝远,谁又能怎么样呢!大城市的做法和规定,针对十堰的问题不指标也不治本,那么我们怎么办呢?别心灰,其实今天要说的不是不收费,而是应该合理收费的问题。下面要看的才是关键:
按照《物权法》及十价工服规[2012]57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小区规划的停车场,权属开发企业的,其车位出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由开发企业与业主或承租人协商确定;利用小区共有道路或者共有场地停放车辆的,须经业主大会、相关业主同意,其场地占用费或租赁费由业主大会制定。对停车确定实施收费的小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不含场地租金)。
其实,要说完全不收费,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小区内停车存在一个管理的问题,如若完全不收费,外来车辆随意进出小区,那样会给业主的出行带来更多安全隐患。小区停车费完全不交费不太现实,适当缴费才是合情合理的。那么停车服务标准费用是多少?
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标准为:地下车位45元/月.辆,架空层车位35元/月.辆,露天车位25元/月.辆,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同意以合同约定执行。
现在,你们知道小区受多少停车费比较合理了吧。综合十堰本身的收费情况来说,少则100,多则400,明显是比规定上高出许多的。更有甚者,一些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就私自强行占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停车场(泊位)的情况,如果你所在小区有以上违规现象,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纠正该行为,实在没招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向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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