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十堰政府网上发布
《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经市政府研究
决定取消56项市级证明事项
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
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滋生的土壤
减少了市民办事时
“来回跑”、“多次跑”的频次
以后再十堰办事将越来越方便了!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取消的证明事项包括有企业无违法记录证明、婚育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异地住院有关情况证明、户口注销证明、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亲属证明等。
决定取消56项市级证明事项中,重大内容如下:
1、在这些取消的事项中,部分是可以通过网上自助查询,例如企业无违法记录证明、学历证明、企业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等;
2、部分事项是今后不再出具(收取、提交),例如证明干部职工所在单位职务等信息、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子女就读学校证明、亲属证明等;
3、部分事项是政府部门内部和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例如是否为本单位职工证明、异地住院有关情况证明等;
4、部分事项是通过网上申报相关部门网上审核,例如住房证明、收入证明等。
同时,小编发现决定取消56项市级证明事项中,事关十堰住房公积金中 心索要的10项证明被取消,其中4项关于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时所需要的相关证明被取消,而取消之后也不再出具其它证明,大大减轻了购房者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事宜需要来回跑、多次跑的频次,具体如下: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 心取消的10项证明
当然,除此之外
还有关于学历、收入、同意落户、
亲属、住房等其它证明
以及这些证明取消后该如何办理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吧!
56项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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